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以下简称“圆桌会”)是以中国保险业务精英为骨干,以提升本土保险从业人士国内国际形象为已任,以团结广大会员共同振兴民族保险业为奋斗目标的自律性组织。
第二条:“圆桌会”宗旨:促进营销创新、倡导诚信服务、切磋营销技艺、树立专业精英。
第三条:“圆桌会”主要职责:在中国保险行业领导支持和指导下,以中国保险精英圆桌大会为平台,以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会员网为载体,通过切磋营销技艺来提高会员综合素质;通过充分肯定会员业务成绩来树立行业典范,通过记录优秀人士的英雄事迹来引导保险营销业健康规范发展。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条: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负责处理中国保险精英会的日常事务;秘书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或由主席直接委托。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
1、监督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的各项活动;定期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监督俱乐部财务运行情况,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合理、安全。
2、向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提供行业即时资讯;搜集中国保险业的优秀人士的先进事迹。
3、听取并反映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会员的意见。
4、热情鼓励和邀请会员以及行业相关人士参与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的活动;积极宣导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会员在保险领域的贡献和取得的荣誉。
5、协助中国保险精英圆桌大会组委会办好年会。
6.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场合大力宣传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推动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第七条:会长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时,受其委托,可由副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八条: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理事会组织结构: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理事若干名。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杰出业务赢销奖申请资格
1、凡从事保险营销业务工作,具备正式业务员(或以上)职级,无公司处分记录和违反职业道德不良行为,无客户投诉,表现优异的外勤业务员达到杰出业务赢销奖申请标准者,并向CMF圆桌会组委会提出申请,并成功通过会员资格的审核者,即可成为当年度CMF圆桌会会员。
2、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会员身份代表个人在保险业的卓越成就和无尚荣誉,其申请必须符合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制定的会员入会标准。
3、杰出业务人员申请入会标准:
(1)标准会员(杰出业务赢销铜奖):个人年度FYC达到8万元以上(含8万元)
(2)高级会员(杰出业务赢销银奖):个人年度FYC达到24万元以上(含24万元)
(3)顶级会员(杰出业务赢销金奖):个人年度FYC达到48万元以上(含48万元)
(4)终身会员标准:标准会员(杰出业务赢销铜奖)连续十年或累计十五年;高级会员(杰出业务赢销银奖)连续八年或累计十二年;顶级会员(杰出业务赢销金奖)连续五年或累计八年达到相应会员标准。
第十条:团队发展领袖奖获奖资格
1、在团队发展与经营绩效上有卓越贡献的保险经理人员,达到申请CMF圆桌会团队发展领袖奖的申请标准者,并向CMF圆桌会组委会提出申请,且成功通过奖项资格考核者,即可成为当年度CMF圆桌会会员。
2、团队发展领袖奖申请标准
(1)标准会员(团队发展领袖铜奖)
组织中有4位组员达到《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赢销奖标准者并向CMF圆桌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获选者(含4人)。
(2)高级会员(团队发展领袖银奖)
组织中有8位组员达到《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赢销奖标准者并向CMF圆桌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获选者(含8人)。
(3)顶级会员(团队发展领袖金奖)
组织中有12位组员达到《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赢销奖标准者并向CMF圆桌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获选者(含12人)。
第十一条:入会程序:
1、凡达到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入会标准,拥护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章程的保险业务人员,均可向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秘书处递交入会申请表;申请费用自理;申请成功后,会员另须一次性交纳电脑建档费。
2、经过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理事会审查核准后,申请者转为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正式会员,具有出席年会和参与精英会其它活动的资格;出席年会时,会员需按规定交纳会务费。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受理机构是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秘书处,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110941/42/4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中心D座1303
邮政编码:100081
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网址:http://www.cmfcmf.com
Email:cmf@cmfcmf.com
第四章 会员的权益与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益
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追求一种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准的文化氛围,会员资格是一项殊荣。只有最佳保险业务人员在通过层层考核后,才有资格成为它的会员。
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会员享有如下权益:
1、拓展思路:“圆桌会”将及时向会员提供业内精英的新思路、新方法,作为会员进一步学习的参考。
2、教育资讯:通过每年的大会、录音与录像教材、教育刊物及交流,向会员提供不同层面的教育讯息。
3、提高绩效:通过各方面的学习及吸纳成功人士的经验,会员获得激发个人潜能、提高绩效的机会。
4、专业水平:高峰会所拟订的会员标准,促进和提升专业行销以及客户服务的基准。
5、生活品质:提倡与鼓励会员在家庭、健康、学习、事业、财务与精神等方面的全方位平衡发展。
6、优势人脉:全国各地精英彼此之间凝聚共识、建立友谊,达致“家庭”的和谐,共同成长。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加入“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后,每位会员需交纳会费。参加年会另行交纳参会费。
2、会员有为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发展建言献策的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会里举办的各类活动方案的讨论;积极、准确、及时反馈市场需求信息,为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献计献策,并积极参与实施。
3、会员有承担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委派的各类工作的义务。积极支持和参与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担任各类活动的组织者、讲师、主持人、义务工作人员等。
4、会员有监督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各项活动质量的义务。及时发现活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会员有维护会员之间良好关系的义务。会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学习和伙伴关系,把交流和学习放在首位;会员之间不得刻意宣传彼此所在公司,不得借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的平台挖角。
第五章 会员交流
第十五条:为促进会员在素质和业务方面的发展,中国保险精英会负责为会员提供多形式的学习交流平台。
第十六条:中国保险精英圆桌大会是由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组织的会员最高学习交流平台,一年一届,定期举办。
第十七条:会员参与的原则是:热情参与、团结互助、内容健康、服从管理。
第十八条:交流形式
根据交流内容的不同和目标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
1、面对面交流:采用会议、论坛、沙龙、餐会、野外活动等方式,使每位参与会员都能得到充分交流的机会。
2、网上信息交流:理事会已开通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会员网,会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在线留言等方式进行联系和沟通。
3、电话访问交流: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理事会将不定期对会员进行电话拜访,征询会员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善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的各项工作。
4、专版交流:中国保险精英圆桌会理事会负责将每次年会的相关信息,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刊登在专业会刊上,并将活动过程制成光盘,供会员分享。
第十九条:交流内容:性格、健康、生涯规划、理财、客户服务、人际沟通、团队建设、行销、管理、礼仪等。